为了纪念烈士,兴县人民政府于1946年12月在殉难处西面的寨上村建立“四·八”烈士纪念祠,在山上建立“四·八”烈士殉难处石碑一通;1965年5月24日,“四·八”烈士殉难处被列为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0年吕梁地区民政局在距“四·八”烈士殉难处最近的东会乡庄上村建立“四·八”烈士纪念馆,并将原纪念祠内石碑等文物搬迁于此。
兴县“四.八”烈士纪念馆为了纪念烈士,兴县人民政府于1946年12月在殉难处西面的寨上村建立“四·八”烈士纪念祠,在山上建立“四·八”烈士殉难处石碑一通;1965年5月24日,“四·八”烈士殉难处被列为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0年吕梁地区民政局在距“四·八”烈士殉难处最近的东会乡庄上村建立“四·八”烈士纪念馆,并将原纪念祠内石碑等文物搬迁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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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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