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展览馆

“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内涵不断丰富,重点不断调整,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展,随着理念的进步而创新。

55年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的干部群众创造了“在党的领导下,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成为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面旗帜,至今历久弥新,充满活力。今天的枫桥,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美丽乡村,在“枫桥经验”基础上探索形成了一系列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新做法,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新经验,带给我们新的思考和启示。

“枫桥经验”是坚持不懈,与时俱进,在坚持中求发展,在深化中求创新,正确处理变与不变关系的典范。

“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内涵不断丰富,重点不断调整,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展,随着理念的进步而创新,但是其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治思维,走群众路线,以人为本,团结大多数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实质没有变。

20世纪60年代初期,毛主席在总结“大跃进”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探索,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是: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强国。这一时期,他特别重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基层出现的走群众路线的新鲜经验和做法。

1963年11月,一篇题为“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的发言稿,其中讲到“诸暨县的经验”,引起毛主席的关注,他一口气读完后批示:“诸暨的经验”(即“枫桥经验”)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1964年1月,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指示》,同时转发《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同年2月,第13次全国公安会议提出在全国推广“枫桥经验”,一场轰轰烈烈的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风潮在全国形成。

“文革”初期,“枫桥经验”因受到冲击而中断。1971年春,第15次全国公安会议召开,周恩来总理亲自到会讲话,再次肯定“枫桥经验”是依靠群众专政的好典型,中央批转了这次全国公安会议纪要,“枫桥经验”重新受到重视。1973年,公安部派人到枫桥蹲点,形成《“枫桥经验”在前进》的调查报告,以及《对一般流窜犯就地改造比矛盾上交好》等8个典型材料。1977年10月6日,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枫桥蹲点调查长达14个月,总结了普及“枫桥经验”的6条标准:教育改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成效显著;发案少,治安好,巩固了集体经济,促进了生产等。

改革开放后,枫桥的干部群众在全国率先给改造好的“四类分子”全部摘帽,为全国开展摘帽工作提供了范例。1979年2月5日,《人民日报》就此发表《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的长篇通讯,全面介绍枫桥给“四类分子”摘帽的经验。

上世纪80年代,枫桥镇及时提出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理念,在全国首创综治办,实行政府主导和群众主体相结合,充分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1990年9月,中央政法委向全国推广“枫桥经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上世纪90年代,枫桥创造了“四前”工作法和“四先四早”工作机制,组织群众预防矛盾,富裕群众减少矛盾,服务群众化解矛盾。

党的十六大以后,枫桥坚持发展与稳定并重,形成了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的新格局。努力做到“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003年1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大会上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政治意识,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013年10月,为纪念毛主席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再次做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新时代“枫桥经验”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的核心要义,为实现“良政善治”目标提供了成功样本。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

“枫桥经验”是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在毛主席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0周年之际,枫桥派出所重建此史迹馆旨在更加全面地反映枫桥派出所在践行“枫桥经验”中的优秀工作做法。枫桥经验展览馆的展览面积有近百米,展览主要是采用大面积的图文结合方法展示的,可以清晰直观地向观众展示“枫桥经验”,场馆内还有很多当年历史事件的再现,运用高科技的立体屏生动形象地展示政府工作与群众相结合的事迹。一些实物运用了艺术化的手段使得人物的形象变得栩栩如生,也为展馆营造了一个生动但是也庄重肃穆的氛围。


浏览人次:2443 更新日期:20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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