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8年,此处就被张店区政府公布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定名为“张店西一路86号民国住宅楼”;2008年9月,此楼又入选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古建筑、近现代优秀建筑和纪念性建筑保护名单;2010年,再被淄博市政府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更名为“张店西一路民国住宅楼”;2015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张店侵华日军战俘集中营旧址”为第五批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公布的类型为“抗战遗址、纪念设施”。
张店侵华日军战俘集中营旧址是一处两层带门楼的建筑物,坐西向东,南部门楼,砖石结构,硬山灰瓦顶,结构完整,南北长42.6米,东西宽7.2米,占地面积为306平方米。2009年,记者曾来到这里进行拍摄,十多年后,这些照片看起来仍然让人心生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