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三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英国人博诺德、谢立山、赫思义、金德瑞、奥泰蔚等先后任英国驻梧州领事,在此主持署务。民国15年(1926年),“五卅”运动一周年纪念日,梧州人民对英国领事署举行声势浩大的示威活动,在英领署工作的全部华人雇员辞职,英国领事乘军舰退回香港,从此不再返回。领事署无人管理,日渐荒废。英国政府为此事多次同广西省当局交涉。民国17年底,广西省府主席黄绍竑在广州同英国驻广州总领事壁约翰达成协议,英国索回房屋建筑费2.5万港元,退回英文正本1份、契据2份,将领事署交回广西。21年,领事署旁竖有“还我河山”石碑,叙述梧州人民反帝斗争驱逐英领事人员和购回领事署建筑、建立河滨公园的经过。1988年,梧州市人民政府拨款进行维修,并将英领事署旧址定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