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 审判日本战犯特别军事法庭"旧址,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77号,现为北陵电影院用房。1996年7月17日,由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沈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立为:沈阳市文物保护单位。
根据1956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1956年6月9日至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分别在沈阳、太原两地对铃木启久、富永顺太郎、城野宏、武部六藏等四个案件的45名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1956年6月9日上午8时30分,沈阳特别军事法庭正式开庭,对日本前陆军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等8名主要战犯进行审判。这是中国人民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第一次在中国的土地上,由中国人担任审判官,不受任何外来干扰审判外国侵略者,是当时发生在中国大地上令世界瞩目的大事。
北陵电影院是一座斜檐闷顶式二层小楼,自1956年后,进行过两次大改动。但是外观和五十年前相比基本没有改变,像这四根红柱子、月亮门、月亮窗,还有上面的琉璃瓦都是原来的。它在建筑设计上沿袭了前苏联风格,又融合了中国古典建筑风格。这是为了配合昭陵的建筑风格而精心设计的。这种中西建筑风格的混合体,在沈阳现存的老建筑中并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