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国的绥远地区,社会动荡、匪患连绵。1916年,土匪卢占魁部洗劫了河子村。当时,王建业景泰蓝做的马鞍子和白银做的马嚼子引起了卢匪的注意。穷凶极恶的卢占魁匪部将王家大院洗劫一空,并将男主人王建业打死在了自家的菜窖中,又放了一把火,烧毁了王家大院。
那年,乔培玲年仅31岁,家庭的重担从此落在了她一个人的身上。由于年轻守寡,为了避嫌她就雇佣十五六岁的小孩子当长工。乔培玲亲自带着这些小孩子不分昼夜地在田间地头劳作。经过数年辛勤地耕耘,王家又恢复了昔日的家业,并建起了规模考究的院落。
当时新建成后的王家大院四周建有高墙,墙上涂有白灰,朱红色的大门,门口有青砖影壁,分前后两院。前院曾作为我党地下工作者活动的地方,后院有房舍十余间,是长工们居住的地方,附带一个果树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