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守法普法示范县(市)”创建工作,积极申报创建全国、省、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申报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1个。目前,全市现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国家级4个,省级35个,州级141个。三是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宣传。制定《2023年兴义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开展“八五”普法,推动102个行政单位建立普法责任清单。不断强化专职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宣传文艺队、青年普法志愿者等5支基层法宣队伍建设,目前,共有法律明白人1564人、学法用法示范户248户、青年普法志愿者300余人。四是持续提升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依托贵州人才博览会发布法律相关专业岗位需求19个36人。通过公务员、选调生招录发布法律相关专业岗位需求28个31人。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目前兴义市行政复议办案人员3人,均为法学专业,其中2人具有律师职业A证;充实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人才培养,2023年,全市共有律师487人。不断强化执法人员队伍建设,鼓励支持执法单位人员积极参与执法资格考核,2023年,全市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人员1114名,确保具备相应法律素养的优秀人员进入行政执法队伍,对执法人员实行动态调整。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依法行政工作实践。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年度报告、任前考法、年度述法等工作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延展行政复议制度功能,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能和工作水平,使行政复议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发挥更大积极作用。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三是压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年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有力有序推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四是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和违法警示教育活动,扎实巩固提升国家级、省级、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夯实民主法治建设根基,形成广泛参与、积极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五是建强基层法治队伍。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基层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发挥好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扎实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工程。切实提高基层执法水平,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